@海淀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启动!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内附流程——
近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北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
目前,只要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北京参保,参保人员就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将他们确定为共济对象,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12月1日起,备案成功的家庭成员可共济使用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
据海淀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仅处于备案阶段,海淀区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直接在网上办理备案,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海淀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备案。
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记者了解到,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使用他人账户资金。如关联多个他人账户,应按照备案顺序使用。
不仅如此,完成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既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家庭成员符合医保相关规定的医药费用,还可为家庭成员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或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的费用。
那么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呢
一起来看看吧
海淀区医保中心现场备案
在海淀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记者看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现场办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着。记者了解到,前来备案的群众完成“健康宝”扫码、核验和取号后,根据引导前往对应服务窗口提交身份证原件,填写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登记表并如实承诺,3分钟之内就可完成备案。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登记表
“我和老伴都已经退休了,我们俩决定相互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如果本人的账户资金用完了,可以使用对方账户的医保资金直接看病就医,我们觉得方便了不少。”家住四季青镇的张大爷和老伴来到海淀区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他们顺利将对方选定为各自账户的共济对象。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备案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即可跳转)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
01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医疗保障个人网厅”界面,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
02
查看承诺书,勾选【本人承诺添加的共济对象身份真实有效!】,点击【确定】按钮。
03
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04
点击【添加共济对象】按钮添加新的共济对象。
05
输入【共济对象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
06
07
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08
点击要删除的共济对象后的【删除】按钮。
09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10
删除共济对象成功后,列表会展示当前有效的共济对象信息,不再展示已删除的共济对象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
11
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提醒:添加和删除共济对象可以同时操作统一提交。
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
01
点击左侧菜单栏的【我要办】模块,选择【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功能。
02
查看【亲属真实关系承诺告知】,勾选同意,点击【确定】按钮。
03
查看【操作提示】:参保人维护家庭共济关系信息后,共济对象于2022年12月01日起,可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点击【确定】按钮。
04
系统展示当前共济账户使用顺序维护列表,根据实际情况点击【置顶】、【升序】、【降序】、【置底】调整共济账户顺序,调整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
05
查看业务反馈结果。
“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是一种医保‘小共济’,有助于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保障机制,从而减轻家庭成员看病就医的现金支付压力。”海淀区医保中心四级调研员陈清平说。她表示,目前相关政策仅允许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未来可能会根据国家医保局和北京市医保局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扩大共济对象范围。
记者:关镓萍
编辑:罗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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